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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学校“十三五”本科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开展日常监控,规范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31日至11月11日(第10至11周)。
二、检查工作主题及重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课程建设为主题,重点检查和促进博雅教育、新生研讨、专业导论、创新创业、过程性考核课程建设。
三、检查目标
1. 进一步规范课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发现和整改课堂教学的存在问题,检查和健全课程教学大纲,巩固和提高试卷抽查工作的成效,加强和引导青年教师教学工作。
2. 进一步明晰各类课程建设思路与举措。通过学习先进的课程建设经验和深入研讨,进一步强化课程建设工作,实现分层分类指导,深化课程建设改革,理清各类课程建设思路,采取有效的课程建设措施,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四、主要工作
1. 针对各类课程,开展深入的研讨,明晰各类课程建设思路与举措,形成学院课程建设规划。
2. 有针对性地组织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检查课程教学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3. 做好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组织工作,广泛动员教师参与,发挥教学团队的优势,加强青年教师教学的引导,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4. 落实领导听课评课制度,学院各级领导应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后要开展全面深入的评课活动,发挥教学检查的促进作用。
5. 在有条件的课程中推广过程性考核,切实推动学生课外学习,推进学业评价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对于试卷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院,要认真做好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工作,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和执行考试工作规程,消除负面影响。
五、时间安排
1. 10月26日至28日,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制订详细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包括听课、座谈会以及各种形式的讨论活动安排,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10月3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计划以及活动安排表(见附件)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 10月31日至11月11日,学校和各学院分别按计划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活动。
3. 11月14日至11月28日,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议,总结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成果。各学院于11月21日前提交各类课程建设规划、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试卷检查整改报告,除电子版外,还应提交经学院一把手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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