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位老师在三月16日前发给张益
各代表团:
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校第九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5年3月25日至31日召开。为了开好这次会议,特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开展提案征集工作,在代表们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代表可就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为了认真做好提案工作,提高提案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案的范围
(一)凡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关上级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学校后勤、企业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6.有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7. 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4.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
5.属于应向信访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解决的个人具体问题;
6.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的问题。
(三)凡是代表提出的不列为提案的问题,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有一定意义的可作为意见和建议,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转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二、提案的提出
(一)代表提出的提案,应事实清楚、实事求是,按一事一案提出。
(二)代表提出的提案,可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二名或二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专门委员会名义集体提出。
(三)代表提出的提案应包括标题(提案题目)、案由(原由)、提案内容(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建议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对策)等内容。
(四)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提案工作委员会,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大会提案,另作处理。
(五)提案表请从网上下载,可以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用原珠笔、铅笔书写。
三、提案的征集时间及交案方式
(一)提案的征集时间
3月10日至3月20日
(二)代表提出的提案(纸质和电子版)由各代表团集中收齐后,纸质交工会办公室(地点:仙林校区厚生楼352室工会办公室;电话:85898029),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附:《博彩论坛
第九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
校第九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